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非公开募集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投资的标的主要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投资基金的类型:主要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配置类私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资产;资产配置类私募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的投资方式,主要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跨类投资。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没有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担任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无需中国证监会审批,而实行登记制度,即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只需向基金业协会登记即可。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治理结构由基金业协会制定相关指引和准则,实行自律管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8月21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
未向中国证劵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主体,没有募集主体的资格,不能对外募集资金。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合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情况。
三、什么是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
依据《证劵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以下情形的投资者,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主体进行资金募集。投资者应积极学习相关基金知识,增强对私募基金的正确认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争做合格投资者。